
界面新闻记者 | 孙艺真 赵孟 王臻
界面新闻编辑 | 宋烨珺
素有“宇宙大所”之称的盈科律师事务所(下称“盈科律所”),正深陷于原主任梅向荣引发的融资危机漩涡。
近日,界面新闻通过调查采访发现,盈科模式下的资金隐患由来已久。梅向荣身后的家族商业版图、律所与个人资产的长期混同,以及规模化扩张背后的治理风险,共同构成了这场法律界与资本市场的双重震荡。
以“盈科”为招牌的融资术
多名投资者向界面新闻反映,他们通过“业务员”、“讲师”购买以盈科律所名义推介的“投资产品”,形式是签署所谓“盈科市场合伙人协议补充协议”、“法律服务合同”。涉及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
“当时就是冲着盈科律师事务所这块金字招牌去的,业务员宣传的时候也是拿律所的名义推销的。” 一名来自上海的投资者王云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界面新闻整理发现,目前,投资者签署的合同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盈科市场合伙人协议补充协议》,签署三方分别为投资者、梅向荣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二是《法律服务合同》,签署双方为投资者及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界面新闻看到相关的收款确认函上所盖公章均为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投资者提供
根据一位接近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人士提供的一份内部资料,该所曾推出所谓“法商融合产品”,以“法律服务及市场合伙人”的名义向外募集资金,并对应设置不同档位的投入金额与收益回报。
图片来源:受访律师提供
从该图表看,投资门槛从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期限分为一年期与三年期。其中,一年期回报率大致在5.5%至8.5%之间,三年期对应的累计回报率达到20.5%至29.5%。这种“金额越高、期限越长、收益越高”的结构设计,在业内通常被视为典型的资金募集激励机制。
图片来源:投资者提供
多名投资者向界面新闻记者提到,最初的投资合同曾在2025年7月前后被业务员回收、调换,随后重新签署了上述两种以法律服务、合伙人为名的协议。
材料显示,原合同的签署甲方为上海赢柯企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赢柯企管”)。赢柯企管是梅向荣的核心关联企业,公司实控人为梅向荣妹妹梅亚萍,持股比例为95%。多位投资人表示,当时投资款的收款方也为赢柯企管。
3月13日下午,赢柯企管位于上海市静安区的办公场所曾有警方检查。
“我们实际上投的是盈科律师事务所AI空间站这个项目,并不是什么律所市场合伙人。”王云表示,“2025年7月左右,业务员突然通知合同要重签。不过给了我们一张投资项目清单,上面还是写着AI空间站。”李云出示的另一份补充文件显示,投资标的为盈科律师事务所AI空间站“盈法宝”,投资期限为三年。
公开资料显示,“盈法宝AI法律空间站”由盈科律所自主研发,该设备集成了物联网、新媒体、视频交互及人工智能技术,能够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文书生成、风险评估等智能化服务。
一位受访者家属张女士表示,她的妹妹累计投入资金接近800万元。最初的投资项目以所谓“法律科技”、“法律服务相关业务”等名义进行宣传,并承诺一定比例的固定回报。据其回忆,不同阶段承诺的收益率大约在年化5%至8%以上不等。
多位法律人士对界面新闻指出,从形式上看,将资金较小的参与者纳入“法律服务合同”框架,可能使资金流入在账面上呈现为正常业务收入,从而弱化其投资属性;而对于大额资金,则通过“合伙人协议”进行承接,在名义上赋予一定身份标签。这种安排,使不同金额的资金在法律关系上呈现出不同面貌,但其资金性质是否实质一致,成为争议焦点。
“如果同一套资金募集逻辑,被拆分为法律服务与合伙人两种合同形式,本身就需要进一步审视其真实交易目的。”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安排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理解为对资金属性的“技术性处理”。如果资金与具体法律服务内容缺乏对应关系,而更多体现为按投入金额获取固定或类固定回报,则相关安排可能面临合规性质疑。
一位曾在盈科律师事务所任职多年的律师表示,在业内人士看来,创始人梅向荣所涉融资问题“迟早会出事”。
他回忆称,早在十多年前,盈科体系内就曾出现过以投资项目名义吸纳资金的情况。当时在上海等地,有团队通过设立多家有限合伙企业,向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方向涵盖旅游、投资控股等多个领域,并借助律所品牌进行宣传推广。
“很多活动就在律所办公场所举办,甚至利用律所名义和LOGO进行背书,对外形成一种较强的信用背书。”他说,在公众眼中,律师行业本身具有较高的专业信誉,这种信誉一旦被用于商业融资,很容易让普通投资者产生信任。“很多人不会想到,一个律所体系会涉及类似的融资模式,这正是风险所在。”
他透露,这类集资不仅面向社会公众,律所内部也曾开展过类似融资项目。早期,一些项目以咖啡、投资基金等名义向律师群体募资,并承诺分红回报。
梅氏家族的商业版图
梅向荣并非法律科班出身。199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的他,通过自学考取律师资格,由此开启法律行业职业生涯。
2007年,当他加入仅有24名执业律师的盈科时,或许很少有人能预见,这家小所将在他的带领下,于十余年间蜕变为全球律师人数第一的“巨无霸”。
一名业内资深律师在受访时表示:“提到盈科,业界普遍会关注到两个比较突出的标签:一是其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二是其庞大的规模。”
在这位律师看来,梅向荣长期以来更像一位资本运营者,而非传统意义上的执业律师。“他很少参与具体案件代理,更多精力放在律所规模扩张和资本运作上。”盈科律所已经发展为中国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全国员工超过2.5万人。
界面新闻多方了解到,仅聚焦在律师行业,梅向荣的商业版图也远不止盈科律师事务所一家。多名律师提到,知恒律师事务所、数科律师事务所两家律所均为盈科的“卫星所”。
“盈科设置‘卫星所’一事在律师界不是秘密。”一位律师提到,“不过,实控一家律所往往是通过‘抽屉协议’,甚至有的初级合伙人都不知情,很难核实。”另有一名律师向界面新闻回忆,几年前,他出席广东省内一家知恒所开业仪式时,便有同业谈到,“梅向荣实际上是知恒所的实控人”。
梅向荣的野心从未局限于法律服务。天眼查任职信息显示,梅向荣名下关联40家企业,其中包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等。他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和媒体采访中表示:“我不避讳大家说我是一个商人。”
其中,梅向荣商业版图的核心载体,是成立于2015年的北京盈科环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环球”)。据天眼查及公开报道显示,盈科环球旗下曾一度控股超过80家成员企业,业务触角伸向旅游、影视、健康、教育、留学、咖啡、乃至氢能汽车等非法律领域。
图片来源:爱企查
随着版图的扩大,梅向荣的家人——妹妹梅亚萍、弟弟梅春华,近年逐渐被推至台前。
工商资料显示,盈科环球的股权结构曾在梅家内部历经数次腾挪。最初由梅向荣持股95%,梅春华持股5%。2021年12月,梅向荣将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梅亚萍,退出股东行列。目前,梅亚萍持有盈科环球95%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梅春华持有剩余5%并任监事。
天眼查显示,盈科环球控股了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盈科旅游)、赢柯企管等关键企业。
2026年1月,梅向荣从另一家关键企业“北京向荣清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退股,接盘方同样是梅亚萍。公开资料显示,向荣清能汽车主营氢燃料智能商用车,曾在2021年高调宣布与鑫桥租赁签署了一份高达100亿元的融资租赁合作协议,彼时,梅向荣是“发起人”身份。
3月17日,界面新闻记者走访了向荣清能办公场所。与其早期高调的氢能造车叙事相比,向荣清能留下了注册、招聘和合作痕迹,却并未形成清晰的项目实体。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记者王臻拍摄
北京向荣清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成立,后更名为北京向荣清能科技有限公司。其早期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大兴区丰远街9号院2号楼二层102室。该地址位于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内。园区工作人员朱华炜向界面新闻证实,向荣清能曾在示范园注册过。
据其介绍,向荣清能在注册期间大致租过一两个开放工区的工位,每年向园区缴纳2万元工位费。界面新闻记者走访当日,未有工作人员在此办公。
2021年12月,向荣清能汽车在揭牌仪式上高调宣布进入氢燃料商用车赛道。时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院长的李建秋教授曾表示,将与向荣清能汽车展开更深入的合作,共建技术转化平台。
界面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李建秋,截至发稿时未获本人回应。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方面回复称,“李老师在出差,不方便接受采访。”
2023年11月2日,向荣清能将注册地址从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楼C座5层603。界面新闻记者实地发现,5层电梯口显示“盈科旅游”和“盈科环球控股”标识,楼层办公区未见向荣清能门牌。
界面新闻发现,2022年至2025年间,向荣清能公开可见的技术岗位招聘有两次:2022年6月,该公司曾经发布过智能网联(智能座舱)工程师岗位,以及2025发布的线控底盘控制工程师岗位。
上述招聘信息中显示的地址为清华同方科技广场D座西楼18层。该地址物业工作人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18层一直为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她从未听说过“向荣清能”这家公司。
北京向荣清能科技有限公司还曾对外投资南京清研易为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公开企业信息显示,向荣清能持有该公司约4.486%股权,2022年认缴出资额为16.25万元。
南京清研易为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双方仅存在投资关系,没有开展任何合作,向荣清能也未使用过其技术产品,不参与公司管理。对方同时表示,向荣清能可能退出其股权。
工商信息显示,向荣清能2022年参保人数为7人,2023年后变为0人。
“盈科”到底是谁的?
3月10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召开了全球董事会,李景武新任盈科全球董事会主任、中国区执行主任。梅向荣不再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会主任一职。
此后,随着梅向荣事件发酵,盈科律所也强调,“该事件系其家人开办公司产生的问题,与本所执业活动无关联”。
而更早的伏笔埋在月初。北京市司法局官网显示,3月2日,盈科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3月17日,界面新闻致电李景武,电话无人接听。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北京管委会主任赵春雨回复信息称:律所内部非常团结,我们坦诚并积极解决问题,律师对律所采取的措施很认可。
尽管盈科律所快速与梅向荣切割、梅向荣本人通过家族接手完成与关联企业的切割,但“盈科”品牌长期混同使用所埋下的隐患,难以消散。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盈科品牌与梅向荣及其家族企业之间的长期混同,是导致此次信任崩塌的关键。
核心争议在于商标与权属的分离。“法律服务行业的商标本该是律所最核心的无形资产,但‘盈科’这两个字的所有权却一直在律所体外循环,这种权属分离本身就是风险隐患。”多位受访律师表示。
界面新闻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现,早在2010年8月,盈科律所曾申请过法律服务领域的第8353411号“盈科”商标,但申请被驳回。
此后,申请人“北京盈天科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申请第67202910号“盈科”商标,到2024年9月获批注册。“北京盈天科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梅亚萍。
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营利性经营行为本身属于严格限制甚至禁止的范畴。
曾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刘畅回忆,早在十几年前,盈科内部围绕资金运作和发展方向曾出现激烈争议,甚至有核心成员直言梅向荣投资方式太激进,“将我们整个身家都押上去,当时就吵翻了”。
刘畅介绍,盈科长期推行的“合伙人头衔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具有明显的融资属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只有‘合伙人’,所谓高级合伙人、权益合伙人,本质上更接近一种资金募集方式。”
他回忆,自己曾在早年以约15万元的金额参与过相关项目,并获得“权益合伙人”的名义身份。按照当时的约定,其每年可获得约8%的固定回报,这一安排在当时对外被视为一种兼具身份与收益的激励机制。但他的这一“权益合伙人”身份在实际制度层面与传统意义上的合伙人存在明显差异。其并未在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合伙人登记备案,也不具备《律师法》框架下合伙人应有的治理权利。换言之,这一身份更多停留在内部称谓层面,而非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伙关系。
刘畅透露,在当时的安排中,他还曾签署过一份相关协议,约定其名下的“合伙人权益”由梅向荣代为行使。这意味着,在实际运作中,相关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被集中至梅向荣手中。
此次事件也将律所的治理与规模化扩张问题推向舆论风口。
盈科“暴雷”消息出现的前一周,北京律师杨林与一位盈科全球合伙人有过一次深谈,“大家都觉得,梅老板这几年有些飘”。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律所人数相加,与盈科相比还差一大截。
刘畅指出,在组织架构层面,盈科采取的“总部主导+分所体系”模式,使得资金和决策权高度集中。“名义上是合伙制,但在实际运行中更接近于单一控制。”他表示,一些分所虽然在形式上独立核算,但在重大投资、资金调度等方面缺乏实质自主权,这也意味着,一旦核心层面的资金安排出现问题,风险可能会向各地分所传导。
律所通常有明确的提款规则与周期,律所对律师代理费进行集中结算,其中部分费用需要案件结案后才能提取,客观上形成资金沉淀。
北京执业律师、曾在盈科律所实习过的黄俊指出,一些大型律所的规模化运营,导致律所账户长期沉淀大量资金。“如果专注于法律业务还好,如果想多元化经营就容易带来风险。”他说。
杨林认为,事件发生后,短期内盈科可能面临律师流失、客户减少等压力,恢复元气难度较大。“这种效应有点类似银行挤兑,一旦信任出现裂缝,恢复起来会非常困难。”
近期,盈科律所由“普通合伙”变更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前者要求全体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实行过错隔离,仅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为限担责。
在法律责任层面,刘畅认为,问题并不能简单通过“个人行为”与“律所切割”来完全化解。他指出,相关行为若以律所名义实施并加盖公章,在法律上很难完全与机构责任剥离;对于已经发生的行为,事后调整合伙结构或责任形式,通常也难以产生溯及既往的效果。与此同时,未登记在册的合伙人是否需要在民事层面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当前争议的焦点之一。
目前,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已进驻盈科北京总部开展调查。另据知情人士向界面新闻透露,梅向荣确已自首。
对于这场波及甚广的“盈科风波”,无论是投资者的资产追回,还是律所行业合规治理的未来,仍有待进一步揭晓。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王云、杨林、刘畅、黄俊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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